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宿迁这项专项行动ING……
日前,《宿迁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正式印发。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宿迁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的大排查、大整治,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此次专项治理主要任务是什么?
治理对象有哪些?
治理哪些内容?
各部门怎样分工?
如何保障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速速来给大家划重点——
01
主要任务
与“三年大灶”有机衔接、同步推进,全面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现状,全面整治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面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02
整治对象
全市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重点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是指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
03
重点内容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包括工艺)条件;
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
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 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义而实际从事化工生产,是否准确界定化工企业类别并依法申请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04
任务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05
时序安排
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和培训宣贯阶段(2020年12月底前)
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6月底前)
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6月底前)
06
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常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各相关副市长为召集人。各地、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2 强化问题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形成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无法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 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功能区)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在乡镇(街道)、园区和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和县区(功能区)要采取责任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4 强化协同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流通、运输等环节入手,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与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废物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形成整治合力。
5 强化舆论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让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从业人员、社会群众知晓专项治理行动这项重要工作,普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的浓厚舆论氛围。
速新闻记者 高云龙 实习生 李映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