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听力损失的评估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而又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将使耳蜗毛细胞产生不可逆的损害,导致严重的职业性听力损失。国内、外现都已把职业性听力损失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在某些特定场所如舰艇、纺织厂、车间等工作的人群听力受噪声影响最为明显。对已发生的职业噪声性听力损伤,应依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听力评估和诊断,以便进行相应处理。更重要的是,对长期接触职业噪声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噪声防护,避免职业性听力损失的发生。
一、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暴露于噪声作业引起听力损失的临床特点为早期以高频听力下降为主,可逐渐累及语频,导致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针对长期职业接触噪声所致听力下降人员的诊断和处理,我国以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形式制订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该标准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最新版是2014年10月发布的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这一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和处理原则。2011年,我国还针对爆破作业近距离暴露,或工作场所中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发生爆炸导致的爆震聋颁布了《GBZ/T2382011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对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及处理原则作了规定随着职业医学和听力学的不断发展,职业性噪声聋标准也需不断修订与完善。
(一)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GBZ49-2014规定,须具有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近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并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者,方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其中“噪声作业”指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超过8小时等效声级(A计权)≥85dB这也是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规定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对于符合双耳高频(3000、400z、6000Hz)均听阈≥40dB者,根据较好耳语频(500、1000、2000Hz)和高频4000Hz听阈加权值进行诊断和诊断分级:①轻度噪声聋:26~40dBHL;②中度噪声聋:41~55dBHL③重度噪声聋:≥56dbhL根据这一分级标准,双耳高频(300、40、600Hz)平均听≥40dBHL是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若语言频率听力损失大于等于高频听力损失不应诊断职业性噪声聋。
(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步骤
进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耳科常规检查
2.纯音测听至少进行3次纯音听力检查,两次检查间隔时间至少3天,而且各频率听偏差应≤10dB。诊断评定分级时应以每一频率3次中最小阈值进行计算。
3.鉴别诊断应排除噪声以外的其他致听力损失原因,主要包括:伪聋、夸大性听力损失、药物(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中毒性聋、外伤性聋、传染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腮腺炎、麻疹等)性聋、家族性聋、梅尼埃病、突发性聋、各种中耳疾患及听神经瘤、听神经病等。一部分患者在噪声环境下从事工作之前有过耳科疾病造成的听力损伤史。这种情况下,究竟是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还是以前耳科疾病引起的听力损伤,尤其需要进行临床鉴别诊断。
4.噪声聋诊断分级对符合职业性噪声聋听力损失特点者计算双耳高频平均听(BHFTA) BHFTA
(HL+Hlr)6 BHFTA单位为dBHL;HL:左耳3000、4000、6000Hz听力级之和,单位为dbh:L:
右耳3000、4000、6000Hz听力级之和,单位为BHl.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dB者,分别计算单耳平均听阈加权值(MTMV),以较好耳听阈加权值进行噪声聋诊断分级。
MTMV=(+ HL1000H12 +HL2000H2) /6 0.9 HL4000H2* 0.1...
MTWV单位为dBHL;HL:听力级,单位为dBHL。双耳高频平均听阈及单耳听阈加权值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修约至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