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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在工业涂装行业全面推广水性涂料应用!

近年来,臭氧污染持续加重,已成为影响优良天数比率的最重要因素。分析表明,江苏省臭氧生成基本属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区,且轻度污染天数占比较大。根据《江苏省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0〕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VOCs减排力度,提高臭氧污染控制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遏制臭氧上升趋势,确保实现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目标,制定本方案。关于此方案,小编看到与涂料、涂装的部分内容,于是对此加以整理,其内容大致如下:

大力推进源头代替

01

推进工业企业源头替代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加快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源头替代进度,5月底出台源头替代实施方案,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企业扶持。年底前基本完成汽车制造底漆、中涂、色漆工序,钢制集装箱制造箱内、箱外、木地板等工序以及家具、工程机械、船舶、钢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的替代任务。工业涂装行业重点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按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中VOCs含量限值要求,尽快完成涂装行业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对有机溶剂年用量小于10吨且无法完成替代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关停转移。化工行业重点推广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包装印刷行业重点推广使用植物油基油墨、辐射固化油墨、低(无)醇润版液等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重点推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企业的替代任务。工信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关于推进挥发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锡经信节能〔2017〕18号)要求,对79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项目开展“回头看”,确保清洁原料替代项目实施到位,并留存相关台账记录。

02

推进建筑行业源头替代

全面推广水性建筑涂料,市政工程、房屋建设、维修和装修工程全部采用水性建筑涂料,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增加相应条款。

工业涂装行业

1、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加快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辐射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途、色漆改造。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船舶制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水性涂料。集装箱制造行业(钢制集装箱)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

2、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鼓励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

汽车制造行业推广“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涂装工艺以及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

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

船舶制造行业优化涂装工艺,将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工程机械制造行业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推广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

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逐步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

3、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4、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5、对于喷涂、流平、烘干(晾干)等涂装工序合一封闭空间操作的固定式漆房,涂装物件应表、里全干且漆房内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方可移出;移动式或伸缩式漆房,涂装物件应表、里全干且漆房原空间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无组织排放限值后方可移动或收缩漆房。

6、完全采用水性漆的涂装工艺,可采用水吸收塔对废气进行处理。水吸收塔采用填料或湍球塔,液气比不小于1,空塔风速不大于1m/s,有效接触时间不小于1s。吸收循环水中的COD不大于2000mg/L;产生的废水须采用生化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7、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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