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标准动态|《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正式批准发布

2020年12月7日,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批准《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T/CAQI 143-2020)团体标准自2021年02月06日起实施。

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关乎人们的生活健康。室内环境质量常用室内环境舒适度来评价,用于衡量人们对其所处室内环境的满意程度。能够快速地检测出室内环境质量,使建筑使用者能够及时地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控,是改善室内舒适度的重要一环。目前,针对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并没有针对性的规范要求,导致产品在试验测试时无统一的标准可依。为规范行业发展,确保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质量和精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启动《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多,该标准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

《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规定了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确立了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检验规则,描述了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试验方法。 适用于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由其他传感器组成的室内舒适度测试系统可参照执行。

标准规定,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使用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环境温度:-10℃~40℃;

b)相对湿度:<95% RH;

c)大气压:86kPa~106 kPa。

测量示值误差应按照5.3.3中规定的方法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测量范围及示值误差要求

检测项目

单位

测量范围要求

误差要求

重复性要求(%)

空气温度

-10~60

±0.5

5

黑球温度

10~100

±1.0

5

湿度

%RH

10~95

±5%读数

5

风速

m/s

0.05~10

±5%读数

5

CO2

10-6

300~5000

±10%读数

5

PM2.5

µg/m3

0~999

±20%

5

照度

Lux

0~3000

±10%读数

5

噪声

dB

20~140

±10%读数

5

环境舒适度分级应符合表A.1的要求。

表A.1 环舒适度分级

分级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热舒适

温度

23±3℃

23±5℃

23±7℃

23±10℃

湿度

40 60%

30 40%,

60 80%

≤30% ≥80%

≤20% ≥90%

噪声

≤30dB

30 50dB

50 90dB

≥90dB

空气新鲜程度

CO2

≤800 10 -6

800 1000 10 -6

1000 2000 10 -6

≥2000 10 -6

PM2.5

≤35μg/m 3

35 75μg/m 3

75 150μg/m 3

≥150μg/m 3

风速

0.25 0.5m/s

0.5 2m/s

≥2m/s

≥3m/s

照度

300 400Lx

400 800Lx

≤300Lx ≥800Lx

≤150Lx ≥1000Lx

该标准将统一规范室内环境舒适度检测仪的试验检测方法和范围,提供全面的检测参数作为依据,规范行业生产,提高室内舒适度检测仪的整体产品质量。

·

上一篇:助听器电子干燥剂如何使用 下一篇:聚力向上,共建共享|2021高压无刷电动工具峰会江苏站邀您参加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