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四强化一提升”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云霄县
“四强化一提升”
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云霄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责任分工,突出“四强化一提升”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省、市和县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及时公布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制定相应计划或办法,对存量未纳入园区的化工企业,有计划、有时限、有步骤,引导其有序进入园区或退出,引导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进入化工园区;开展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安全距离普查,推动安全距离不足、高风险的化工企业进入化工园区,积极服务搬迁进入化工园区的企业落地投产。
二是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建立由县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协调沟通机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同步开展联合审批,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项目严格审批;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交通运输、工信、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禁无资质企业或超许可范围承运危险货物,2020年年底前全面推行危险货物运单电子化; 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
三是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经营主体违法责任,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强化激励措施,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先进危险品检测检验设备,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免征进口关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是强化人才技术保障。提高科技与信息化水平,推进监管数字化;规范技术服务,建立监督机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行业准入门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具备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贮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推动企业采取校企联合办学等方式,加快培养具有较高安全操作技能的工人队伍;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救援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提高区域协同救援能力。
五是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危险化学品重点乡镇,特别是内设化工园区的乡镇,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严把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人员进人关,到2022年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实施应急、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执法合力,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云霄县应急管理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