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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品安全,是时候上一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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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高校火灾事故频发,

在多起火灾事故中,

由于 实验室爆燃而引发的伤亡案例,

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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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2018年12月26日,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东校区2号楼起火。

经核实,事故原因是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科研实验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参与实验的学生死亡。

2015年12月18日,清华大学化学系一间实验室发生爆炸火灾事故,初步确认是孟姓博士后在实验室内使用氢气做化学实验时发生爆炸,孟某当场死亡。

2012年3月6日,位于北四环学院桥东南方向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心实验楼发生火灾,所幸无人员伤亡,但烟雾弥漫整个大楼,多名被困楼内的人员从三层窗口二层平台疏散到楼外。

2011年6月21日,在济南大学一实验教学楼内发生玻璃仪器爆炸事故,实验室内一名女生面部被炸伤。所幸女生被及时送往医院,眼睛内的碎玻璃也被及时取出。

2010年6月19日,宁波大学一化学实验室里,两个粗心的学生正在该实验室做实验:用电磁炉熔化石蜡。后来两人暂时离开了一会,就发生了火灾。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2010年5月25日,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矿业大楼6楼一实验室突发火情,事故原因是学生做完实验出门时忘记关电路引发火灾,所幸无人受伤。

2008年11月16日,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一楼顶实验室起火,4个消防中队联手将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整个实验室烧毁。火灾初步认定为用火不慎引起。

一个个血的案例值得我们深思,

只要有实验室

就有潜藏的危险因子,

想要避免危险的发生,

除了按照试验步骤操作外,

你还得对它们有一个详细的认知,

知道如何安全管理,

赶紧跟着东东一起认真学起来!

化学危险品分类

警示标志

(表1)9种危险象形图及对应的危险类别

化学品分类简介

(GB30000)

GB 30000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的预期结构和将替代的国家标准为:

—— 第1部分:通则(代替GB 13690 — 2009);

—— 第2部分:爆炸物(代替GB 20576 — 2006);

—— 第3部分:易燃气体(代替GB 20577 — 2006);

—— 第4部分:气溶胶(代替GB 20578 — 2006);

——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代替GB 20579 — 2006);

—— 第6部分:加压气体(代替GB 20580 — 2006);

—— 第7部分:易燃液体(代替GB 20581 — 2006);

—— 第8部分:易燃固体(代替GB 20582 — 2006);

——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3 — 2006);

—— 第10部分:自燃液体(代替GB 20585 — 2006);

—— 第11部分:自燃固体(代替GB 20586 — 2006);

——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4 — 2006);

——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代替GB 20587 — 2006);

——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代替GB 20589 — 2006);

——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代替GB 20590 — 2006);

——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代替GB 20591 — 2006);

——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代替GB 20588 — 2006);

——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代替GB 20592 — 2006);

——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代替GB 20593 — 2006);

——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代替GB 20594 — 2006);

——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代替GB 20595 — 2006);

——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代替GB 20596 — 2006);

—— 第23部分:致癌性(代替GB 20597 — 2006);

—— 第24部分:生殖毒性(代替GB 20598 — 2006);

—— 第25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代替GB 20599 — 2006);

——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代替GB 20601 — 2006);

—— 第27部分:吸入危害;

——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代替GB 20602 — 2006);

——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

—— 第30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版)

1、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健康危险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环境危险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2、剧毒化学品的定义和判定界限

定义:具有剧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还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学品

剧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类别1,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鼠实验,经口LD50≤5mg/kg,经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气体)或0.5mg/L(蒸气)或0.05mg/L(尘、雾)。经皮LD50的实验数据,也可使用兔实验数据。

3、《危险化学品目录》各栏目的含义

(一)“序号”是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顺序号。

(二)“品名”是指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

(三)“别名”是指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

(四)“CAS号”是指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

(五)“备注”是对剧毒化学品的特别注明。

4、其他事项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按“品名”汉字的汉语拼音排序。

(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无机盐类同时包括无水和含有结晶水的化合物。

(三)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

(四)《危险化学品目录》中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

(五)《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

化学品作业场所

安全警示标志样例

危化品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事项

实验室

(1)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向供应商索取正式的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应妥善保管,方便使用人员获得。

(2)实验工作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

(3)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

(4)使用气体应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等设备。备用气瓶、空瓶不应存放在实验室内。

(5)实验区内禁止设置氢气、乙炔、环氧乙烷气瓶,必须设置时,应设置在专用防爆柜中,并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排风管应使用不燃材料。

(6)自行配制的实验样品,主要成分是危险化学品的,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不应随意放置于实验台。

(7)自行配制或分装后的包装物应重新粘贴标签,注明化学品成分、浓度等主要信息。

(8)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化学品危险性质的警示标志,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标志。

(9)使用或产生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设置相应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风机联

(10)使用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应安装相应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风机联

(11)使用或产生惰性气体的实验室,应设置氧含量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风机联

(12)使用强酸、强碱、有化学品烧伤危险或有液体毒害危险的实验室应安装淋洗器,在实验台附近应安装洗眼器,其有效半径不大于15米。

(13)实验台上易燃液体存放量不应超过一天操作所需数量,剩余化学品应放回适当的储存场所。

(14)实验室可放置专柜储存危险化学品,但不应替代专用储存室。实验室每个专柜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每间实验室内存放的除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外的危险化学品总量不应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L或50kg,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5L或25kg。

(15)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并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应急消防器材

(16)在实验室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

(17)不应在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改装和堆积可燃性物品。

(18)不应使用通常用于贮存饮料及生活用品的容器盛放危险化学品

(19)应对过期危险化学品、无使用价值的自配化学品以及缺少安全标签、不清楚主要成分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清理。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1)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禁止放置于办公室、通道和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具有强制通风和吸收净化功能。

(3)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

(4)腐蚀性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具有防腐蚀功能的储存柜内,并有防遗撒托盘。

(5)爆炸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分柜存放。

(6)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五双”制度管理。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柜应有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可靠接地。液体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防遗撒托盘上。

(8)液体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防遗撒托盘上。

(9)应根据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在储存柜上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10)单独的危险化学品试剂瓶应放入专用储存柜中,禁止随意存放。

气瓶室

(1)下列情况应设置气瓶室:

a) 易燃气体存放总量 36 Nm3(如工作压力 15 MPa 时相当于 40 L 的 6 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b) 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 60 Nm3(如工作压力 15 MPa 时相当于 40 L 的 10 瓶)以下或不超过一昼夜使用量;

c)在不违反危险化学品储存禁忌规定的情况下,单一气瓶室内存储的气瓶为多品种时,按照式(1)计算,a的值小于 1。

a = q1/Q1 + q2/Q2 + ...+ qn/Qn ...... (1)

式中:q1,q2,…,qn ——每类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存放量;

Q1,Q2,…,Qn ——每类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最大存放量。

(2)气瓶室应远离食堂、活动室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建筑。

(3)室内气瓶室应设通风设施,并在气瓶间外设置事故通风紧急开关

(4)储存有易燃气体的室内气瓶室应整体防爆,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并与防爆风机联。气瓶间外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器。

(5)储存有惰性气体的室内气瓶室,应设置氧含量浓度检测报警器

(6)气瓶存放时应牢固地直立并固定,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套好防震圈。

(7)气瓶应分类、分区存放,可燃性和氧化性的气体应分室存放;有毒气体气瓶以及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区存放,安全距离不小于1.5m,并有明显分区标识

(8)气瓶漆色应清晰,安全标签应清楚、完整。

(9)每间气瓶室内,易燃气体存放总量不应超过36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6瓶),非易燃无毒气体存放总量不应超过60Nm3(如工作压力15MPa时相当于40L的10瓶)。

(10)气瓶应在检验合格期内,超期服役的气瓶应及时退回气瓶销售企业。

(11)在气瓶室内或外面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危险化学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处置方案。

(12)气瓶室应妥善保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方便相关人员查询使用。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

(1)危险化学品储存柜禁止放置于办公室、通道和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具有强制通风和吸收净化功能。

(3)需低温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具有防爆功能的冰箱内。

(4)腐蚀性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具有防腐蚀功能的储存柜内,并有防遗撒托盘。

(5)爆炸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分柜存放。

(6)剧毒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在双的专用储存柜中,实行“五双”制度管理。

(7)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柜应有导出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可靠接地。液体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防遗撒托盘上。

(8)液体化学试剂应放置在防遗撒托盘上。

(9)应根据所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在储存柜上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10)单独的危险化学品试剂瓶应放入专用储存柜中,禁止随意存放。

全是满满的干货,

还请大家认真看完并收藏!

实验室安全第一,

说多少遍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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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来源: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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