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遵化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
为吸取河北天柱钢铁集团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2·23”管道爆炸和迁安中化“3·4”车辆伤害事故教训,遵化市举一反三,立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大排查大整治。
一是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全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面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检维修制度、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管沟与管网安全性能、检测报警系统功能是否完好,动火和受限空间作业是否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二是监管部门积极督导检查。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起属地监管职责,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安全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通报曝光,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危废储存、中转、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要重点关注企业对危废间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各类特种设备设施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设备的定期检定记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为主要依据,以“双控”机制落实情况为主要抓手开展督导检查。
三是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联动,对全市6家工业管道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向企业通报了两起事故情况,并传达应急管理部全国“两会”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对企业现场情况、相关台账建立情况开展逐一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现存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工业储罐等设备设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办,并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到期将组织复查。(通讯员:张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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