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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回复:分装经营危险化学品要办生产许可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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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分装经营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留言日期:2021-06-26

我司从事化工溶剂仓储经营,经营品包括种乙酸乙酯,环已酮和二甲苯,经营模式为罐车从上游生产厂家或张家港库区采购上述产品,经我司自有储罐后,分包装成170kg/桶销售给客户,客户主要为印刷、涂料、家具木门等工业企业,只是简单的分装,不涉及任何生产和加工。

问题一:我司这样只是 简单分包装的企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实施细则)约束范围,需要办理生产充装许可证吗?

问题二: (危险化学品试剂实施细则)中,明确乙酸乙酯,环已酮和二甲苯分装需要办证,但我司分装后都是170kg/桶,只用于油漆油墨生产原材料,并不属于试剂,且经咨询上游厂家,目前我司上游乙酸乙酯厂家执行标准是GB/T3728-2007,工业用环已酮执行标准GB/T10669-2001,二甲苯执行标准GB/T3407-2019,与(危险化学品试剂实施细则)中的相关产品标准并不相符,这种情况下, 是否受(危险化学品试剂实施细则)规范,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

回复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06-28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五)((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部分))》规定,乙酸仲丁酯、丙二醇甲醚乙酸酯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工业用乙酸乙酯、工业用环己酮、焦化二甲苯等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生产(包括生产、加工)上述产品,应当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但不包括分装生产方式,分装企业应从获证企业购买有关产品。

若乙酸乙酯、环己酮和二甲苯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四)(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产品部分)》中的化学试剂产品,分装时则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来源:总局公众留言 法规读本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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