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五)完
医疗机构是重要的公共场所
服务对象特殊 人流量大
危险化学品和可燃物多
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至关重要
通过前几期的学习
相信大家对消防安全责任
有了一定的认识
今天我们一起和“蓝朋友”一起
学习消防安全责任最后的内容吧
一、 医疗机构的保安人员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按照制度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2.发现火情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或出入库手续;
2.落实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3.发生火情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三、消防组织
1. 医院、疗养院和卫生院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和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员。
2.医院、疗养院和卫生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处室或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医疗机构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计划,消除火灾隐患。
3.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火灾时应履行扑救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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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儋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责 编:唐铭泽
▌编 辑:黄紫玉 邢 钰
▌审 核:莫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