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类防疫物资出口的常见问题
一、如何判断出口的防疫物资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企业可根据其产品中的成份是否在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来进行初步判断,而最终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应以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的结果为准。
二、出口危险化学品需要哪些单证?
根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第三条的要求,出口申报时,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什么是危险公示标签?有哪些要素?
危险公示标签,是用于标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性注意事项的一组文字、象形图和编码组合,它可粘贴、栓挂或喷印在化学品的包装或容器上。
危险公示标签的要素主要包括,化学品标识(主要化学组分信息)、象形图、信号词(警示语)、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供应商标识等。
四、危险化学品出口对包装有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对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按照海运、空运、汽车、铁路运输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实施性能检验、使用鉴定,分别出具《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