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品存储过程的事故原因及要求
危险品储存发生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9种情况:
1. 着火源控制不严
着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含明火、发热体、飞散的火星及火花、各种物理及化学能量等。而在储存过程中的可能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 外来火源:如烟囱飞散火星或火花、燃油汽车排气管的产生火星、存储库房周围的动火作业、在库房区吸烟未被完全熄灭的烟蒂等。
- 内部火源:由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火花、撞击火花和物理及化学能量等。如未使用防爆设备或防爆设备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具互相撞击导致火源产生,露天存放时太阳的暴晒等。
2. 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
存放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和MSDS,进行妥善存放,能产生化学效应的物品不得共同存放。存放容器与所存放的化学品性质抵触,造成泄漏与其他物质产生化学反应引起火灾。
3. 产品变质
危险化学品也又有效使用期,在变质后,会与存放容器发生化学反应,或物品自身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火灾。如硝化甘油安全储存期为8个月,变质后有极强的自燃可能性,在低温时易产生结晶,固液共存期间化学性质活跃,在微小的外力作用下就有可能产生化学分解而爆炸。
4. 养护管理不善
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危化品仓库,需根据危险化学品化学性质进行对应仓库存放,存放仓库的监控,环保等设备设施也需定期检查,以保证对所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
5. 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损坏,或者出厂的包装本就不符合安全要求,都会引发危化品存储安全事故、
6. 违反操作规程
对于危化品的搬运及操作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堆垛高度需保持安全稳定的高度,以免发生倒桩;或在库内改装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7. 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
危险品库房的建筑设施需符合存放要求,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都容易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事故。
8. 雷击危险品
危化品仓库一般都不会设在市区,及居民多的地方。露天存放在有雷电的天气情况下,极易发生雷击引起事故。
9. 着火扑救不当
发生火灾时因需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使用正确灭火器材使进行灭火操作,以免造成更大的危险。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 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 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