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一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公布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第一批)》。目录自2021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十年。
目录由禁止部分、限制部分、控制部分和附则组成。
禁止类目录含57个品种,主要是收集国家各部委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有关公告,并与《危险化学品目录》比对,将55种危险化学品纳入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增加了生产过程风险极高、安全管控代价大且在我省尚没有生产的2种危险化学品(光气、双光气)。
《目录》所列禁止类危险化学品,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含中间产品)、储存、经营和使用。明确了符合国家标准的试剂在国防、科研领域使用不受限制。同时,对豁免使用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提出了要求。
限制类危险化学品含91个品种。一是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等政策明令限制、监控的32种危险化学品纳入限制类。二是筛选出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且在省内尚没有生产的57种危险化学品。三是增加了造成印度博帕尔事故的异氰酸甲酯和造成河北克尔事故的硝酸胍2种高风险危险化学品。
《目录》所列限制类危险化学品,在全省范围内限制其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同时,对使用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精细化工(含医药化工)建设项目提出了相关要求。
控制类危险化学品含11个品种。一是根据四川省相关政策及省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管控现状,筛选出了9种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且在省内有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二是增加了2种其他高风险危险化学品(氯、氯乙烯)。
《目录》所列控制类危险化学品,根据其风险特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针对性特别控制措施。
附件:1.四川省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2.四川省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3.四川省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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