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因国家重点工程商合杭铁路建设,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开发区”)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签署整体搬迁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2016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本次总补偿款为人民币贰亿玖仟万零壹仟伍佰壹拾肆元(¥290,001,514),该征收总补偿款包含征收评估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征收中的搬迁、过渡、停产停业损失和奖励等所有费用。
二、资产征收进展情况
根据2016年4月份签订的《关于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整体拆迁的框架协议》,公司自2016年4月收到首期6,000万元拆迁预付款,至2021年12月09日收到经济开发区支付的最后一期拆迁补偿款20,001,514元止,本次资产征收款共计人民币290,001,514元已全部到账。
三、对公司的影响
管道工业就整体拆迁及补偿事宜与经济开发区进行积极磋商,并争取到较好的补偿条件和补偿金额,有效的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拆迁补偿协议履行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本次征收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本次拆迁补偿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