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实施方案: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日前,《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37项重点工作和30个责任单位,总体安排一年时间,今年2月至12月为风险治理阶段,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加快集中治理任务实施。今年12月至明年1月为总结验收阶段。
《实施方案》提出,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化工园区要做到“一库一策”“一装置一策”“一园一案”,通过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应用,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
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
在责任落实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强化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加大资金投入和制度保障,推动化工园区监管能力建设;广州、珠海、惠州市等11个重点化工地市要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专业工作协调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要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等专项整治,牵头各相关部门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提升方案。省工信厅将牵头制定出台《广东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省交通运输厅将牵头推进有危化品车辆集聚风险园区的专用停车场建设,部署危化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省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危化品生产企业装置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技术保障体系;省能源局牵头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隐患整治“回头看”。
其中,广东将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实施石油储备库等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护间距不足等重大隐患清零,实现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同时还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督促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配齐应用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全部达到中、低风险等级。
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综合大型装置、高危装置、服役年限等因素,确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级,督促建立“一装置一策”方案,分类实施淘汰退出、改造提升、严格管控等整治措施。
推动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在能力提升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应急管理厅将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突出业务能力培训,解决危化品安全人才短缺问题;省教育厅支持相关高校自主设置化工安全二级学科,扶持建设一批化工相关职业院校,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在数字智能方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工信厅、政数局负责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应用,实现部、省、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推动跨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同时,广东省还将推动省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与化学品登记系统深度融合,统一采集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和化工生产、医药制造企业基础信息,建成支撑广东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底层数据库,实现企业统一登录使用,统一风险监测预警闭环管理,统一生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二维码,全面施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记者】黄叙浩
【通讯员】粤应宣
【作者】 黄叙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