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成社会和谐“稳压器”
高台县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成社会和谐“稳压器”
在“三进三问三查,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活动中,各镇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第一级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时限1天;第二级由村调委会和包村干部调解,时限2天;第三级由包村领导和司法所调解,调解时限2天;第四级由镇综治中心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化解,时限2天。)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调动镇、村、社各级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期,黑泉镇定安村青草湖农场群众因硬化道路,需占用骆驼城镇前进村16户群众部分土地,前进村群众要求进行补偿后方可进行,因双方对补偿事宜互不相让,项目被搁置。了解掌握这一情况后,骆驼城镇第一时间启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社级、村级人民调解员分别到现场进行调解,由于对补偿费各执一词而调解未果,在村社两级三天内多次调处无果后,镇综治中心迅速介入,在镇司法所、综治中心及双方群众代表参与下,现场测量道路硬化所占面积,并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算,最终商定由青草湖农场群众向前进村16户群众补偿4500元占地费用,双方矛盾在七天内得以化解。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的广泛运用,构建起了矛盾纠纷排查基层化、分级调处制度化、限时办结规范化、调处化解全员化的工作格局。在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的过程中,骆驼城镇、宣化镇还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情理法诉”“一心两员三所+”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3月份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9件,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9%以上,成为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