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系统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组方案应该如何设计才合理?
低压配电系统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组方案如果设计不合理,会带来什么后果?想必很多电气设计师都是云里有雾的。其实在低压配电系统上,消防和非消防 负荷没有明显分开设置,当发生火灾时,在变电所和消防控制室内无法快速、准确切除非消防电源,影响火灾扑救,对现场救援的消防人员构成触电的危险。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 很多电气设计人员没有认识到火灾时切除非消防电源的作用,当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时候,大火会对建筑 物的电气设施造成严重的损害,有可能发生电路短路,这就会加剧火灾的严重程度。
并且在消防作业中,常常会使用到水或其他导电物质,容易使作业人员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发生触电危险,因此, 火灾时切除非消防电源是重要的步骤。
那么低压配电系统消防负荷与非消防负荷分组方案应该如何设计才合理呢?
根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014 (2018年版)第10.1.6条: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对应的条文说明要求:消防电源宜取自建筑内设置的配电室的母线或低压电缆进线,且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方案应合理,以保证当切断生产、生活电源时,消防电源不受影响。
目前在国内建筑电气工程中,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采用的设计方案有不分组设计和分组设计两种。不分组方案主接线简单,造价较低,但消防负荷受非消防负荷故障的影响较大;分组设计方案主接线相对复杂,造价较高,消防负荷受非 消防负荷故障的影响较小。
本条文由消防部门提出,原意是在灭火 救援时,消防队员可在低压配电室直接、方便地手动操作总开关切除所有非消防电源, 而不会将消防电源一并切除。
“分组方案” 为规范条文说明中的推荐性指引,且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2013中 第4.10.1条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要求是根 据火灾的部位和发展情况而定,如普通照明、生活水泵供电等非消防电源只要在水系 统动作前切断,并非简单地当火灾确认后立 即切除。
不分组设计方案的示意做法如图1.8。
低压配电系统主接线是否分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建议小型项目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采用分组方式;而设有多个变电所或有高区变电所的大型项目且消防联动控制设计完备的项 目采用不分组方案,不分组方案低压配电柜消防设备回路应集中几个柜设计,这些柜要求有明显标 记 (比如涂红色),便于管理。
当采用不分组方案时,只要满足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13消防联动控制切除非消防电源的要求,并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将消防负荷与其他负荷分 开设置,即可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