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带货6000万仅完成223万,薇娅关联公司被判赔退还直播费用
出品 | 搜狐科技
编辑 | 尹莉娜
10月12日消息,近日,薇娅所在MCN公司谦寻旗下子公司因未达成6000万GMV目标业绩,只带货223万余元,被判返还直播费用35万元,并支付律师费4万元。
涉事公司主体为杭州风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风亚公司”),由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60%,薇娅丈夫董海峰间接持股约33.73%,为疑似实际控制人。
2020年12月7日,凯思盛阳与风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风亚公司为凯思盛阳提供直播服务。根据协议,凯思盛阳支付1200万元直播费用,风亚公司承诺完成目标GMV6000万元,且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直播GMV不低于1000万元。同年12月,凯思盛阳向风亚公司预先支付80万元。
然而,在截止2021年2月的三个月间,风亚公司完成直播GMV仅70余万元,与双方约定目标相距甚远。后续,风亚公司实际完成GMV约223.8万元,与总GMV6000万元的目标也有较大差距。
凯思盛阳诉称,在双方签约前,风亚公司曾多次许诺可以安排主播薇某上播,但实际履行中从未安排薇某上播。凯思盛阳认为,风亚公司已构成违约,要求法院确认双方合同解除,同时要求风亚公司返还合同款并支付违约金80万。
另一边,风亚公司辩称,凯思盛阳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包括未足额支付保证金、未保证库存、未配合直播带货节奏、寄送样品规格出现错误、提供产品信息不准确、寄送样品不及时、不能及时发货、物流不到位、售后态度差以及违反独家承诺,擅自对接其他主播进行合作等。
此外,风亚公司表示,双方签订是年框协议,凯思盛阳公司单方催促顶级主播直播合作进度,但与顶级主播的合作是最难也是最慢的,风亚公司在推进顶级主播直播合作的过程中,凯思盛阳公司以各种理由阻碍风亚公司安排其他主播,试图逃避支付风亚公司佣金收益。风亚公司已在另案中起诉凯思盛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风亚公司向原告返还直播费用35万余元,并支付律师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