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岂能因个人情绪制造就业歧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近日,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一在校学生因感情问题引发网友的热议。网传福建厦门一公司下发“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的通知,落款公司名称为厦门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并盖有该公司公章。(据11月14日新黄河)
公司下发“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的通知(图片来源:新黄河)
据报道,11月10日,网传一男子在外工作,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一女生领证,但是女生又在校和别人谈恋爱,男子便到学校讨说法,此事引发了网络关注。涉事公司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称,该公告是对“新闻事件的一个支持”,也算是“站边一下”。
14日下午,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曹先生称,该公司确实发布了“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的通知,且自己就是该通知的发布者。曹先生表示:“看了关于该学校的事情,很为当事男生抱不平。”
涉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图片来源:新黄河)
通知发布后,追责也随之而来。曹先生称上午已经接到福州上级公司的批文,自己被降级了,目前在“停职”阶段。关于拒绝录用该校学生这一表述,曹先生说:“我只是想表达我个人的想法,个人写出来可能没什么反响,但是以公司名义盖个红章可能引发的舆论就大一些。”并称,“自己做的事情不会躲,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自己都可以接受。”
看起来,曹先生是出于个人义愤,表达自己对当事男子的支持,于是以公司名义发出了一个通知,还表示敢作敢当。殊不知却犯了大忌,一是把个人情绪带入到工作中,把个人好恶加诸于用人偏好,有因私废公之嫌;二是有失偏颇,涉嫌就业歧视;三是未经公司同意,以公司名义表达个人立场,也十分不妥。
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因此,任何拒绝录用特定群体的声明就都涉嫌违法,是站不住脚的。
山东服装学院躺着中枪(图片来源:新黄河)
有网友说,即便对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某在校学生的感情问题有看法,也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更何况,也不宜把个别学生的感情问题与整个学校的形象挂钩,一码归一码,岂能因为对个别学生的感情问题有意见,就上升到排斥学校的地步?
再说了,一家做物流生意的公司,需要对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某在校学生的感情问题表达立场吗?二者根本就沾不上边,难怪有网友质疑公告是在蹭热度,甚至是哗众取宠。
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通告是真的则有可能涉嫌歧视,后续会发给监察人员去办理。这也提醒一些公司,对某类新闻事件有个人情感倾向,这很正常,但不宜将个人情绪扩大化,搞连坐式反应,动不动就拒招某某地方的人,这既涉嫌就业歧视,也不是理性的态度。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