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被指出现医护感染:阳性医生管理阳性病人?我们该怎么面对?
自国家卫健委提出20项优化措施后,昨日又提出最新的10条措施,随后多地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调整,竞相“层层减码”,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出行不查核酸、取消“落地检”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副主任、国家新冠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成员冯子健表示,第一波大规模疫情冲击的到来时间,与不同地区政策调整的方式、调整前的感染者人数、人口流动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数学模型测算,当第一波大规模冲击达到最高峰时,我们人群中的感染率可能达到60%左右,随后会逐步回落到一个平稳期,最终我们可能80%-90%的人都会经历感染。”
而当下,中国新冠病毒基本为奥密克戎变异株,其特点为传播性较强,不禁让人担忧,感染人数增加是否会导致医疗挤兑?
消息称多地出现医护阳性 未来“阳性医生管理阳性病人”?
据中国新闻周刊本月初消息,近日,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因有医护确诊阳性停诊。
近期,各地不少医院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北京、石家庄、广州等地,不少医院的医生、护士、护工或患者都出现了阳性病例。
据“深蓝观”微信公众号消息,一位熟悉石家庄医院情况的人士透露,当地某医院因多名医护感染新冠,一度停诊、转运走了大量患者,随后将多名医护封在医院里近10天,才重新开放。
三年疫情防控,我们知道,每次疫情来袭时,医院首当其冲。如今,在各地纷纷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层层减码”的大背景下,医院出现阳性的概率势必会越来越大。
近日,有成都医生爆料,他所在医院支持核酸阳性的员工可在报备后继续上班。此外,还有医务人员爆料,有个别医院强制要求阳性员工上班。
如果不是因为医务人员大范围阳性,如果不是医务人员短缺严重,想必,医院也不会有类似的规定。
12月7日,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
同时还要求,医疗机构要对入院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者核酸检测。要重点关注65岁以上合并严重基础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自身免疫缺陷疾病等)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的患者,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核酸阳性,要及时关注病情变化,加强医疗救治。医疗机构要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院区、楼栋、病区或病室)收治核酸阳性患者,医护人员相对固定。
以上规定都给医护工作自身安全带来风险,值得关注。
据深蓝观报道,在北京,数家医院的医护人员表示,一些同事核酸阳性后就住在自己科的隔离病房,直到转阴。“出现阳性后会按科室封控,急诊也会停。”前述北京某三甲医院的工作人员说。北京另一家三级医院的一位医生也表示,他们以楼层、科室为单位来管控,如果发现阳性,将病人转移走、环境消杀,再重新开放,最多不过一天。
此外,数名相关人士都提到,北京现在对医院内密接的判定标准发生了变化:如果在接触感染者时戴着N95口罩,或虽然戴的是普通外科口罩但距感染者2米以上,就不算密接。这是为了保证医护尽量少减员,维持医院正常运转。
医护人员出现新冠症状怎么办?会发生医疗挤兑情况吗?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12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简称“新十条”)。其中,《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当医护人员出现症状时该怎么办。如下:
医疗机构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严格规范执行感染防控措施,正确选用和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疗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医务人员可以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医疗机构要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临床救治实际,动态优化和调整医务人员编组、医疗力量配备与工作班次安排。
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等供给。
医疗机构内感染判定要充分调查、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要通过科学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保障医务人员执业安全。
近段时间,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密集调整,在优化防控措施的同时,公众目前普遍担忧的问题是,感染人数增加是否会导致医疗挤兑?
对此,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12月6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目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主要损伤人体上呼吸道的特征来看,不太可能出现医疗挤兑的情况。他同时表示:“随着冬季来临,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概率也会随之增加,这是需要严加观察的地方。”
此前保定疫情冲上热搜,多名网友反映发烧、买药困难、医院资源有限等问题。12月5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文章称,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医疗战线迎难而上,在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基础之上,切实保障百姓就医需求,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市第一中心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均正常应诊。
12月7日下午,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接线人员对《中国慈善家》表示,有就诊需求的患者可网上或现场挂号,现场排队的人并不多,建议去医院戴好N95口罩。
保定市第二医院儿童门诊工作人员也表示:“现在在闹新冠疫情,看病的人不多,医院并没有出现挤兑现象。”
“我们这里病人都是满的,轻症没必要来医院。如果出现发烧,来医院的发热门诊也是开药,建议自己做抗原检测,如果两道杠,就基本是阳性。”保定市莲池区人民医院一位工作人员称,“现在阳性病人多也没什么好恐惧的,感染了也没关系,多喝水,吃退烧药或抗病毒的药就好了。现在的药店什么药都可以买,包括退烧的、止咳化痰的、抗病毒的。”
不过,《中国慈善家》致电莲池区、竞秀区多家药店,抗原检测试剂及连花清瘟胶囊均已售罄,部门药店的布洛芬、泰诺等常见的退烧药品也供货紧张。
感染就去医院?正确判断是否适合居家康复有助减轻医疗压力
昨天抗击新冠“新十条”颁布,值得纪念。中国抗疫进入对病毒全面反攻的新时期。但是全国各地的抗疫手势,医院和民众的认知,政府的应对,均需要进一步协调,协调之际未免会有些凌乱,民众也会有些对不确定性的不安。
应对新冠的方案千万条,核心问题就一个,我生病了要去医院吗?围绕着这个问题,很简单,99.5%的人可能不需要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家庭医生,医院发热门诊的医生,通过电话、网络或者是当面问诊就能解决。但是,我们的医疗体系必须保证0.5%的病人应该收治在医院。
关于以上问题,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公号“华山感染”最新科普指南值得关注。
如何判断我是否适合居家康复?如果你是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者轻型病例,并且家庭环境又具备自我隔离的条件,那么完全可以在家里进行自我隔离和健康观察,等到症状消失,根据有关规定检测核酸阴转便可以恢复日常工作和生活。但是,如果你是属于高风险人群,则需要更为慎重。
如何判断我是否属于高危人群?12月7日,国家针对居民不同基础疾病和疫苗接种情况制定了风险评估标准。其中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人群才划为低风险人群:①年龄小于80岁;②无基础疾病,或者基础疾病稳定且全程接种疫苗。
常见的较为严重的基础疾病包括肾功能不全正在透析的患者,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免疫缺陷人群和器官移植后人群,肿瘤正在接受放化疗或免疫治疗的人群等。
如果你不属于低风险人群,又同时伴有高热等症状,那么应该前往医院进接受医生进一步的评估。
需要监测哪些指标?对于选择在家隔离和康复的感染者,在保证自己能够吃好,休息好的同时,还需要学会自己监测以下指标:症状,体温,脉搏,氧饱和度。
指标超出怎样的范围需要去医院门诊或发热门诊?发热时往往会有脉搏(心率)增快,并不需要过于紧张。但如果出现持续高热(大于39度)或脉搏(心率)持续增快(超过100次/分)超过3天;或者氧饱和度下降至95%以下,则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如果在发热的同时,还伴有明显的呼吸困难、或者是不能缓解的胸痛、乃至意识混乱时,需要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居家康复该怎么做?国家指南来了
众所周知,当前新冠病毒毒性弱,多为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最新措施,阳性感染者(含核酸阳性或抗原阳性,以下简称阳性感染者)可选择居家康复。12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的通知》,极具参考性和权威性。
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详情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二)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二、家居环境要求
(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二)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要求。
1.建立联系。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2.给予指导。居家治疗人员根据说明书规范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可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3.协助就医。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
4.心理援助。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要将心理热线主动告知居家治疗人员,方便其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对于发现的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者,可向本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予以转介。
5.个人防护。与居家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6.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四、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五、保障要求
(一)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机制中负责社区(基层、农村)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担当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承担感染者居家治疗健康咨询工作。社区(村)安排做好核酸检测、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要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居家康复人员的巡查指导和健康监测,二、三级医院要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会诊指导。
(三)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血氧仪等储备,切实满足居家治疗人员用药和健康监测需求。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资料来源于国务院发布会、国家卫健委、中国新闻周刊、中国慈善家杂志、华山感染、深蓝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