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苏州工业园区工作生态环境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通告
拟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扩大到园区全域
即日起向市民征求意见
并从2023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
具体如下:
自《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苏州工业园区近年来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明显减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卓有成效。为更好地改善园区的工作生态环境,有效推进《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的落实,经园区管委会与所属街道的积极沟通和通过实地勘察拟新增的禁放区域(附图)如下,现根据《苏州工业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拟新增后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园区全域
区域明细:唯亭街道(全部),娄葑街道(部分),斜塘街道(部分)管辖区域。
娄葑街道:①东至陆泾河、沪宁城际铁路、陆泾路西90米(与唯亭街道交界线),南至娄江快速路,西至东环快速路、娄花街、沪宁城际铁路、外塘河(与相城区交界线),北至阳澄湖(与相城区交界线)。②东至小黄天荡河(与吴中区交界线),南至与吴中区交界线,西至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东方大道。
唯亭街道:东至阳澄东湖(与昆山市交界线),南至娄江大道,西至陆泾路西90米、沪宁城际铁路、陆泾河(与娄葑街道交界处),北至阳澄湖(与相城区交界线)。
斜塘街道:①东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南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西至中环东线,北至吴淞江。②东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南至镬底潭(与吴中区交界线),西至镬底潭(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东方大道。
拟扩大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从2023年1月15日起实施。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在2022年12月29日前通过下列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电子邮件:yq_yhjf@163.com。
苏州工业园区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附:初步拟定扩大后的禁放区域示意图:
近年来
苏州全市禁放区域经过了数次调整
截至目前
全市禁放区域从最初的376平方公里
扩大到已611.59平方公里(不含水域)
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吴江区:太湖新城(松陵镇)东至运河、南至东太湖大道、西至苏州河、北至江兴西路;盛泽镇、同里镇、黎里镇、震泽镇部分区域。
吴中区:长桥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越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城南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太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金庭镇全域。
相城区:东至与工业园区交界线,西至S228省道,南至与姑苏区交界线,北至太阳路。
姑苏区:全区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东至与昆山交界线、界浦河,西至东环快速路、常台高速,南至东方大道、独墅湖西沿岸、黄天荡河、吴淞江、与吴中区交界线,北至娄江快速路、张家河、与相城区交界线。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枫桥街道东至京杭运河,西至长江路,南至何山路,北至鹿山路。
禁放实施后
在市民的积极配合下
苏州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
都有了大幅改善
公共安全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来源: 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州园区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