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交警提醒:这两天陪老丈人喝酒的女婿们,要注意了!
近日
#喝不上酒的交警女婿开始上班了#
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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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期间千万别以为路畅车少
就无畏地酒后驾车上路
更别以为假期交警“蜀黍”放假
就侥幸地酒后驾车上路
因为,有一群坚守岗位的
交警女婿们已经上班了
辽宁交警全天候守护
女婿们和准女婿们
在各个路口等你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然而生活中却总有人
以身试法、心存侥幸
触碰法律的底线
酒醉驾的成本
酒醉驾的误区
误区一:药酒不是酒,喝酒防手抖
不少人,对药酒、泡酒(桂花酒、梅子酒等)的理解有误区,认为药酒、泡酒都是有药性的,是药不是酒。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要饮用后驾车,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同样属于酒驾行为。
误区二:四轮才是车,两轮随便骑
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已经广泛进入寻常人家,但一些人对于机动车的认知还有不少误区,错误的认为两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只有四个轮子的车子才属于机动车。但事实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三: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为饮酒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四: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这个行为的认定不受车速快慢、行驶距离长短所影响。
误区五: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有驾驶人认为,只要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交警也会按相关法规条例统一处理。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休息一会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但次日早上开车,不能认为这样是没关系的。因为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辽宁交警提示
走亲又访友
开车不喝酒
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
牢记安全线
乐享团圆年
综合 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央广网、@头条新闻、@苏州公安、网友评论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