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怀疑父亲被牌友邀去打牌,一怒砸了对方家中电视被拘留
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黄加斌
湖北大冶一男子因长期与牌友混在一起打牌,导致夫妻不和。其女儿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在再一次发现父亲不在家时,遂冲进父亲牌友家,将墙上的液晶电视屏幕砸坏、装饰灯的玻璃条砸断了三根。1月29日,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将这名涉嫌故意毁财违法人员曹某行政拘留。
曹某被警方拘留
经查,曹某(女,27岁)的父亲在大冶市区开了一家超市,曹某于2021年从武汉辞职回大冶,与父母、弟妹住在一起。回家后曹某发现父亲与吴某经常约着在一起打牌,父亲还认了吴某为干儿子。因为打牌,父亲和母亲经常吵架,关系紧张。
1月28日上午,曹某的父亲又不在家,其母亲打电话询问曹某的父亲是不是打牌去了,对方却在电话中将母亲骂了一顿,其母亲便给吴某打了电话。却不想曹某的父亲回到家后,与其母亲又大吵了一架,并说要离婚。
当天下午,曹某的父亲又出去了,她认为父亲肯定又是与吴某在一起打牌。晚上,通过四处打听,曹某和母亲、弟弟、妹妹4人找到吴某位于某小区的家中,进门后看到吴某家里一大桌人在围着吃饭,但没看到吴某和父亲,曹某想着自己家经常吵吵闹闹,心中有气,随手拿起茶几上没开的罐装王老吉砸向墙上的液晶电视屏幕。吃饭的人见到曹某砸东西,都围了过来,在众人的推搡和阻拦中,曹某又拿一瓶,砸向了电视墙旁边的装饰灯。
被砸坏的电视
对方见曹某情绪激动,便打电话报了警。大冶公安局金湖派出所接警后,中队长纪律带队到现场。经检查,墙上的液晶电视屏幕被砸破,装饰灯的玻璃条被砸断了三根。
目前,曹某某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大冶公安依法行政拘留15日。
大冶警方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警介绍,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故意毁坏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或故意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财物或有其他严重情形均构成犯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通讯员供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