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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领导:我没回消息就可以走吗?当事人:这不是我的问题

3月3日,“女子称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据白鹿视频报道,3月2日,上海一女子称,她在试用期第3天被公司辞退,原因竟是前一天下班后走的太早。

当事人王女士介绍,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半,下午6点33分,她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但领导并未回复,于是决定下班。

“下午6点33分,我用公司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问他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没有我就下班了,他没有回复我,并且第一天我也是这么做的,我就理所当然的认为他没有事找我了。”王女士如是说道。

“早上他问我,你给我发这个消息是什么意思?我找你有事的时候,你都已经下班走了。”王女士称,意外的是,次日早上,她被领导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指责她失职,并出具了一个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以态度不好为由将自己辞退。

王女士表示,“我跟领导说,你没回我呀,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我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尊重。”王女士认为,这并不是她的问题,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到了下班时间了,也没有别的工作给到,为什么不可以下班?”“支持,勇敢为自己发声!”“这样的公司没必要留下!”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白鹿视频、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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