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判定密切接触者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调整?专家答复
按照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判定密切接触者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调整?高风险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降级?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75场)上,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专家逯泽宇就上述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逯泽宇介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
如同单元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您即使在家没出过门、也没有与他人共用电梯、步梯的情况,也存在一定暴露感染的风险,特别是同单元同侧居住人员风险较大。前不久,某市通报过一个案例,同一楼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相继确诊,病例1房间为403,9月30日确诊,病例2房间为402,10月3日检出阳性,病例3房间为502,10月6日检出阳性,病例发病有明显的时间顺序,房间自下向上,当地专家初步研判为气溶胶传播。
“二十条措施”对判定密切接触者的原则没有调整。目前,流调人员的工作依据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第九版中明确以下判定原则:
同居住生活人员;
直接照顾者或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者;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在同一空间内实施可能会产生气溶胶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
在办公室、会议室、车间、班组、宿舍、教室等同一场所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密闭或通风不良环境下共用卫生间、共乘电梯、共餐(同桌/邻桌/频繁经过)、共同娱乐以及提供餐饮和娱乐服务的人员;
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1米内)人员,包括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人员、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
暴露于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人员;
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其他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判定时,优先判定和管理与病例接触频繁、持续时间长等感染风险较高的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对于较为复杂的病例活动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超市等密闭空间场所),需结合场所监控录像、消费记录、场所类型、环境状况、通风情况、个人防护情况等综合研判,基于研判结果,可适度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另外,“二十条措施”明确,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感染者,可以降低为低风险区。
记者:郑学良 王雅静
来源: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