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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审规定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客观、适度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审稿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一些媒体在进行报道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开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甚至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报道,侵害妇女的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益,应当加强规范。

对此,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通过夸大事实、过度渲染等方式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根据修订草案三审稿,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贫困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的权益保障,按照有关规定为其提供生活帮扶、就业创业支持等关爱服务。(完)

记者:李京泽 梁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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