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4时进入洪泽湖服务区(西区)的人员请主动报备
2022年11月8日,我县接到外地协查函,函告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目前在绍兴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11月6日在 新扬高速泗洪洪泽湖服务区有行程轨迹。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阳性感染者在服务区轨迹公告如下:
11月6日14时17分该人员驾车(冀AUB927)进入洪泽湖服务区(西区),于15时39分驾车驶离服务区。期间在服务区内大厅、超市、水果店、开水间、卫生间均有停留。
请在上述时间段到过相同地点的来(返)洪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备,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来源: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校 :沈金亮
审核 :江 川 王宾
审发:许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