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可优先晋升比例单列我市出台创新措施关爱医务人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政策衔接,石家庄市人社局于日前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工作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在疫情防控及时奖励中获得记功的医务人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时本单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可超岗聘用。
《通知》明确提出,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记大功以上奖励的,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事业单位医护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内容。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记功及以上奖励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单独增核优秀等次名额,不占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
《通知》指出,临时性工资补助和卫生防疫津贴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补助期限和补助标准,认真做好相关补助待遇审核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及时落实核增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政策,及时精准发放,不得简单依据行政级别和岗位层次进行发放,重点向工作任务重、风险程度高的岗位倾斜。职称评审时将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医务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同时,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工作,确保工伤认定绿色通道畅行无阻,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通知》要求,统筹开展本年度各类表彰工作时,表彰对象适当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和医务团队倾斜,对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奖励,奖励的比例(名额)向作出重大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和集体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