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须引入公证机制

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吧~

经调研发现,多年来,全国仅有少数市区县公证处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开展招标投标公证业务,以防患重大项目招标投标中容易滋生的腐败乱象和其他问题。

笔者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真实、不完善、不合规会造成相关损失,导致出现乱象,梗阻经济发展,引发纠纷诉讼。通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可以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真正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能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任度。

公证机关在招标公证中不是招标单位的代理人,而是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

公证机关介入招标投标活动,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查、监督,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可以帮助规范、完善招标投标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或诉讼的发生,即使不可避免产生纠纷,也能为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

为此,建议招标投标活动引入公证机制。从反腐败和加强有序竞争的角度来看,应切实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建议尽快出台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或管理办法,将公证机制引入招标投标活动工作中,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放心投资,保证经济社会建设健康发展。

(作者系民革湖南省委会参政议政委员、常德市鼎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丨来源:团结报

扫码关注云采数坊

更多详情请咨询

上一篇:大兴清源街道开设“便民工坊”,满足群众“小修小补” 下一篇:佛山广州室内设计工作室装修公司怎么找比较靠谱(附注意事项)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