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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偷1800件卫浴用品

福州晚报讯福清男子陈某当“家贼”,多次从其工作的卫浴店盗走1800多件货品,总价值超过30万元。近日,福清法院审结这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7年5月,陈某应聘至某品牌卫浴店,主要负责送货安装和售后维修。由于店内库存较多,老板黄某打算将部分库存搬至另一处,吩咐陈某驾驶货车帮忙搬货,并由其他店员在现场清点接收。搬货时,陈某趁现场其他同事不注意时,偷偷溜进仓库,将角落里存放比较久的马桶、花洒、地漏、浴室柜、五金挂件等装上货车,随后再运回自己家中。

第一次偷完后,陈某见没人发觉,接下来趁老板叫其送货时,多次顺手牵羊将仓库里的卫浴用品偷出来运回家里。事后,老板黄某发现货品丢失报了警。2019年5月15日,陈某被抓获。随后,民警在陈某家中查扣大量卫浴用品。经鉴定,被盗卫浴用品共计价值338625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全文共439字)

作者:林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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