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对工业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实施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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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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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分级监管——
为推动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近日,市安办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北京市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分级办法(2021版)》(以下简称《分级办法》),对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实施分级监管。
前期,市应急管理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分级办法》,指导企业及区应急部门完善基础台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将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风险从高至低分为 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
- 对于重大风险企业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监管;
- 对于较大风险企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每三年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 对于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企业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标准规范实施安全监管。
通过实施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督促存在较高风险以上的企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从基础管理、设备运行、场所环境等方面定期全面排查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隐患治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有效化解工业企业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本期编辑:齐琳、范慧、花又
本期校对:张帅府
内容来源:局基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