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缺德!男子先后两次将家具组件从三楼阳台抛落
高空抛物,大家都深恶痛绝。它的危害到底有多强呢?消防部门曾做过一个实验,将一枚鸡蛋从18米高的位置抛落,鸡蛋能把3毫米厚的玻璃直接击碎。而3月16日上午在南宁秀山花园小区,一名男子先后两次将家具组件从楼上抛落,这让其他业主们感到极其愤怒。
男子从三楼阳台扔家具组件
网传的视频显示,事发时,男子从三楼一户业主家的阳台探头往下张望了两眼,随后,他直接将长、宽约1.5米的家具组件,直接从离地约10米高的位置抛落,现场发出巨大的撞击声。
不久之后,男子又故技重施,抛下了第二个家具组件。
愤怒的业主们随后将情况反映给了负责小区自管工作的业委会工作人员,等业委会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家具组件已经被人捡走了,但地面遗留的多处痕迹,依然无声地诉说着重物撞击地面时的凶猛。
抛物点离地超10米
如此举动只为图方便?
小区的保安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找到了涉事业主。对方说,由于她居住的楼栋没有电梯,16日上午10点,确实有人从她的住所阳台先后两次往外抛物。
保安人员 覃先生:“她也不说是金属还是什么(材质的),她就说是扔家具下楼。人家来帮她扔的。 ”
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 赵女士:“他不想搬东西走楼梯,比较重吧,他就从阳台这直接扔下来。 ”
记者注意到,涉事建筑一楼是用作车库的架空层,家具组件落地的位置周边四通八达,随时可能有人员车辆出入,从阳台往下观察的视野较窄,稍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祸。
高空抛物单独入刑
切不可任意妄为
律师分析,目前高空抛物的行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当事人贪图方便,任性妄为;一类是因为斗气泄愤,随意抛掷物品下楼。依据法律规定,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会因为个人在主观上没有意识到危害性而免除其刑罚。
律师 方宝莹:“(抛物者)虽然事前观察,但不能排除存在伤害他人的可能性,需要结合其抛掷次数、频繁程度,现场人流情况、危害性等因素,可能会符合《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置。 ”
小编提醒:
即使高空抛物的行为
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
也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的
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双重责任,
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高空抛物的行为,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拒绝高空抛物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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