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这些印刷材料是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近年来,国内危险化学品事故频发、多发,各省市区出台了若干措施,全面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实时风险监控。从严把新建化工项目准入关,到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了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并通过召开深刻汲取过往事故惨痛教训的安全警示会议,警醒企业:“冒险作业要坐牢、隐患严重要坐牢、出事故要坐牢!”
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自2013年起正式启用以来,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近期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自今年6月起广东省率先开展“一企一品一码”标识化管理试点应用。
通过试点,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的有效传递提供了新的途径,使公众、政府以及产品下游用户可以便捷的获取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和“一书一签”,有利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操作和应急处置。
从今年10月1日起,广东省开展“一企一品一码”专项执法检查,凡是没有按规定应用“一企一品一码”,未按要求提供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二维码)的企业,产品一律不得出厂或出库,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据悉,化学品登记中心将根据危化监管二司的要求,以及广东省试点的反馈,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应用规定》,新版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和“一企一品一码”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
目前,印刷行业仍有小作坊涉嫌无证生产、加工、灌装危化品,为了侥幸得来的利益蔑视法律、知法犯法,而经销商和印刷厂往往也抱有侥幸心理,看重所谓的“价格优势”,导致这类非法产品仍在市场上流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国家危化品监管全面从严从紧,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必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企业应及时自查纠偏:涉及危化品生产、经营的应依法取得资质,印刷企业客户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买危化品,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危化品存储、使用、防护、应急处置措施、废弃等管理规定,避免违法违规和重大风险隐患。
中山市富日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正规专业的印刷原辅材料综合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已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挥发性有机物VOC检测报告等证照资质。
我司生产、销售产品中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分别是:油墨清洗剂、水胶辊清洗剂、还原剂、起渍液、洁版液等,均已依法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并已印刷、张贴在产品内外部包装上。
▲ 中山市富日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
我司坚持“安全生产与质量安全双第一”的原则,以预防为主、控制风险、落实责任、全员参与的方针进行管理,已足额配备达到安全资质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作业及存储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