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决战决胜姿态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精神,2月7日,苏州市安委会印发《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2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暨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推进会,以“零事故”理念和目标追求及“讲政治、抓推进、求实效”工作要求,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倒排计划,压茬推进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取得真正成效,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明确6个方面27项具体举措,重点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方面突出问题,化解“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化工园(集中)区外危险化学品企业”五个环节重大安全风险。
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市安委会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各县级市(区)参照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和专家组。
2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强化督导巡查,推动各地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市两办《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
3
市、各县级市(区)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落实到责任人。
4
强化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5
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安全审查、建设、试生产、竣工验收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
6
全面落实大型油气储存基地“一库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本质安全提升专项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推进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建设企业端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
7
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对硝酸铵、氟化、有机硅等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等企业专项治理。指导企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
8
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管控,实现淘汰退出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常态化严格管控一批。督促企业对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老旧装置开展评估。
9
落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配置智能视频监控、传感器、智能阴极保护桩、自动响应等管道智能化感知设备。配合完善全省油气长输管道管理信息系统。
10
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装动态监控系统。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装卸环节安全管控。
11
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设专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重大风险。
12
统筹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危险废弃物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13
全面排摸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监管底数,系统辨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制定风险分级标准并开展风险定级,开展分级分类整治提升。
14
配合完成化工园(集中)区复核认定。开展化工园(集中)区专家指导服务,推动化工园(集中)区落实“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开展“十有”提升、实施“两禁”整治。推进化工园(集中)区建设化工实训基地。推动化工园(集中)区建设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持续推动全市化工园(集中)区降低安全风险等级,2022年底前所有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由C类降至D类。
15
对区外化工重点监测点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对存在“硬伤”且短期无法整改的企业责令停产,对其余企业研究制定“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措施。
16
推动列入2022年“关停并转搬”计划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两断三清”任务。
17
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推行线上线下执法模式,用好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8
推进基于信息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9
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化工重点县、高危工艺企业、化工园(集中)区等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20
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人轮训,持续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开展集中轮训。
21
按照“333”全员安全培训要求,市本级对车间主任、各县级市(区)对班组长、各乡镇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
22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建设,落实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 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 不少于2周的要求。
23
支持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自主设置“化工安全”学科,推动化工安全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24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依托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25
指导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完成应急管理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任务,推进化工园(集中)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26
依据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柜安全管理指南》《危险化学品中间仓库安全管理指南》,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 合规化改造。
27
推广应用新版化学品登记系统,督促企业核准 “一书一签”,实施 “一企一品一码”管理。
供稿:危化处
编辑:朱雨晴
审核:李峰
终审:董开权
发布: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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