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严把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关
为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市场管理,不断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新模式,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福泉市用“六个严把关”推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严把“办证许可关”
各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在各自的审核环节中,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购买备案、运输备案的申请要依法依规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应急管理部门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品生产、经营许可或备案,必须实地核查注册地址,公安机关协助开展信息核查工作,杜绝吸贩毒前科人员从事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共同加强审核把关。
严把“入网关”
公安机关受理审批企业入网贵州省易制毒化学品里信息系统申请,必须与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其提供材料真实性,首次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运输备案需实地查验,签订易制化学品管理责任书,告知企业管理主体责任,严查从业人员身份背景,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市应急管理局予以配合,针对非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化工企业等需要危化品许可和生产“三同时”企业,有大量危险化学品建设有罐体存储装置的,需实地核查,符合储存条件后,函告公安部门,公安禁毒部门方予入网审核。
严把“办证、运输关”
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证明,依托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严查购销、运输合同,运输企业、车辆资质材料,原则上不核发超过三个月有效期的购买、运输备案。
严把“仓储关”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仓储的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仓储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备案,公安部门在审核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要求仓储条件的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中,要坚持绝对安全原则实地进行检查。其存储必须达到双人双锁、监控无死角、防盗门窗齐备基本条件。
严把“进出库”
公安机关对核发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依托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严查企业购销、使用进出库台账登记和运输报备,对用量较大企业,原则上进出库登记必须以车次为单位登记,杜绝一次性大批量进出库。
严把“检查关”
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加大对物流运输的查缉力度,采取上路查缉、错时查缉等方式检查工作,原则上由市禁毒办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三个行业主管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行动,发现非法买卖、出入库登记不规范,安全管理有隐患的及时整改,触犯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讯员 卢钦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龙蓓
编辑 严瓯
编审 干江东 李中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