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和2022-079)。
2022年11月2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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