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知:严防人为故意“投毒”;江苏某饲料厂两次在购进的原料中发现掺杂非洲猪瘟阳性猪肉
2月7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风险防范的通知,内容显示1月4日、2月4日,省内某生猪养殖企业所属的 饲料加工厂两次在购进的原粮中发现掺杂猪肉,经实验室检测非洲猪瘟均为阳性,企业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查。
同时,敦促辖区内生猪养殖企业(户)、饲料生产企业和关联运输企业等严格落实人、车、物、料查验、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严防人为故意“投毒”或阳性污染物疏忽带入生猪养殖场和饲料加工厂。并加强养殖、屠宰、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发现疑似问题要迅速果断处置,严防扩散蔓延。
通知原文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苏农便〔2023〕18号
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风险防范的通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1月4日、2月4日,我省某生猪养殖企业所属的饲料加工厂两次在购进的原粮中发现掺杂猪肉,经实验室检测非洲猪瘟均为阳性,企业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行侦查。请各地对此类事件高度重视,迅速将相关情况通报辖区内生猪养殖企业(户)、饲料生产企业和关联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养殖户)严格落实人、车、物、料查验、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严防人为故意“投毒”或阳性污染物疏忽带入生猪养殖场和饲料加工厂。指导企业发现此类问题,要迅速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经核实确属人为故意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同时,要加强养殖、屠宰、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发现疑似问题要迅速果断处置,严防扩散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