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扩散!《危险化学品目录》即将修改!部分化学品不再纳入危化品管理!
危化品最近似乎处在风口浪尖,黎巴嫩大爆炸事件给国内危化企业敲响警钟,国内立即开展了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近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这说明,实施5年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要修改了。
关于 某类化学品是否属于危化品,本次修订更加明确了。如, 本次修订指南中明确了柴油企业无需按危化品企业管理。
危险化学品目录即将修改!
部分化学品不再纳入危化品管理!
为更好的做好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化监管司组织有关单位对《实施指南(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实施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
从本次表述中,我们明确看到,目前我们现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为2015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
(修订征求意见稿)》
(黑体字为增加的内容,阴影部分为删去的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化学品是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的产品标准的危险化学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化学品除外)。
二、工业产品的CAS 号与《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CAS号相同时(不论其中文名称是否一致),即可认为是同一危险化学品。
三、企业将《目录》中同一品名的危险化学品在改变物质物理状态后进行销售的,应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但销售干冰(固态二氧化碳)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10 号及以上牌号的车用柴油不纳入《目录》进行管理,-20号及以下牌号的车用柴油按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
五、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 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纳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产品标准中浓度低于70% 的条目,如甲醛溶液、盐酸、四甲基氢氧化铵等,以及符合目录第2828 项的条目,不适用本条规定。
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 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 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
八、《目录》中所指的溶液,除非有特别说明,均指水溶液。
九、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见附件)是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判定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重要依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根据《指南》中列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按照其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列出的各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按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 30000.2-2013 ~GB 30000.29-2013)及《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 15258)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科学准确地确定本企业化学品的危险性说明、警示词、象形图和防范说明,编制或更新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等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做好化学品危害告知和信息传递工作。
十一、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时,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十二、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随着新化学品的不断出现、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人们对化学品危险性等认识的提高,应急管理部门将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应急管理部将会适时对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进行补充和完善。
危化品引热议!化企呼吁分类要科学!
关于危化品分类问题,曾引起了广化君化工老友的热议。 化企呼吁危化品分类要科学!
关于氢氧化钠列为危化品,化工老友议论纷纷:
▶▶▶ 反方观点认为: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虽然属于强碱,但不应该划到危险化学品当中!醋酸属于弱酸,也不应该划到危化品中!如果这样划分,国内生产酱油醋的企业也属于危化品企业!生产食盐的企业也属于腐蚀性危化品企业!……危化品分类要科学划分,不要一刀切!
▶▶▶正 方观点认为: 危险化学品分很多类, 主要是物理危险,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其中爆炸物,仅为一小项, 氢氧化钠为皮肤腐蚀品,盐酸是易制毒品,分类不同,但都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里还有更危险的是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也有化工老友提议,危化品目录应该更加详尽细致。
其指出,像香水 含70%乙醇、鞋胶、卡式炉气罐等小瓶装且日常生活民用物品,是否应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建议在此次修订中明确。
另外,有人表示,危化目录分类实现实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但现实情况中,危化品浓度分类 远超理想状态。
该化工老友指出,危化品目录实施指南里的问题:1,3-苯二磺酸溶液 、苯酚溶液、甲醛溶液、硫化铵溶液、硫酸氢钠溶液、四甲基氢氧化铵、氢氧化锂溶液、盐酸、氢溴酸等大多数溶液都没有标注浓度, 而低于一定浓度的溶液已经不具备显著的危险性质,应该和乙酸溶液一样,设一个浓度范围或下限。事实上他们在做实验时候也是在某一浓度条件下进行的。《目录》中虽然解释说,除混合物之外无含量说明的条目,是指该条目的工业产品或者纯度高于工业产品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是指其原药。 但是在通常的情况下,工业产品中各种浓度的溶液同时存在,比如盐酸,市场上不仅有36%以上的盐酸,也有30%、5%、1%的盐酸,甚至还有0.001mol/L的盐酸标准溶液。
危化管控亟需更加规范合理!
化工极富创造性,人类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化工。我国是世界化工大国,危化品在化工生产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由于危化品的 “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特性,注定了危化品在经济生产中有 不一样的“待遇”——危化品相关生产等受相关部门管控。
然而,时代在变化,有关危化品管理目录分类等问题仍引起不少热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让危化管控更加规范、合理。
那么,化工人,您对危化品相关分类等问题,有什么意见吗?
附件:分类信息表修订部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