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宅23根路灯电缆线遭盗窃
临近年底
小偷们也开始冲“ 业绩”了
大到钞票、电动车
小到大米、花生油
“啥都收”
“不挑剔”
就连路边的 电缆线
都成为小偷盗窃的对象
最近有人专门“盯”上了这些电缆线
近日,平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从虞宅乡前明村口至海豹岭脚村尾处的23根路灯电缆线遭到破坏性盗窃,导致该路段不能及时提供照明条件,对附近施工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因报案人无法提供明确的被盗时间,只能估计出是一个星期之内,且周围的公共视频都无法直接拍摄到案发现场,为案件侦查增加了难度。
因无法确定作案时间,民警只能通过视频,对案发前一个星期内频繁经过该路段的所有可疑车辆进行排查。在一天两夜不间断地排查之后,民警发现一辆贵州牌照的车辆在该路段不断徘徊,且停停走走,具备作案嫌疑。
确定嫌疑车辆后,民警立即查询该车辆的相关信息,并对驾乘人员进行调查,发现车内两人都有犯罪前科,遂立即对该车去向进行追踪。
经核实,该嫌疑车辆驶离作案现场后,一直往贵州方向流窜。平湖派出所随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贵州,并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嫌疑人陈某交代其本就从事水电工行业,曾做过城市亮化工程,因工作原因曾多次路经此地,也清楚埋藏在路灯下的电缆线能在废品站卖出个好价钱,于是便动起了盗挖路灯电缆线卖钱的歪主意。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小课堂
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不管盗窃物品数额大小都可能被定罪处罚。如果是盗窃没在使用中的电缆,涉嫌盗窃罪,数额达到当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时涉嫌盗窃罪,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时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一、破坏电力设备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盗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电缆线
用于电力、电器及相关传输用途的材料
与群众生活、企业生产密不可分
盗窃电缆线却屡屡发生
对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
“保护电缆,人人有责”
来源 |浦江网上110
编辑|赵哲越
审核 |李少俊